“太大了!”在河南商丘,网上新娘结婚当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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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5-06 16:23·喝杯菊花茶

“太大了!”在河南商丘,网上新娘结婚当天,听了闺蜜的建议,要求新娘下车前给2.88万元下车礼。新郎同意了,但他想弥补,但他最好的朋友不同意。经过半个小时的劝说,男方家人骂了无事可做的女朋友。新娘得知后,为女朋友出头,先打人。之后,新娘被反击了。新娘一怒之下,不顾大家的劝阻,决心不结婚。

(来源:快看视频)

陈女士和刘先生(都是化名)恋爱多年。刘先生求婚成功后,按照父母双方的意愿,选择了一天举行婚礼。

婚礼前,双方沟通愉快。但婚礼当天,当陈女士乘婚车下楼到刘先生家时,她听从了女朋友的建议,临时要求刘先生下车2.88万元。

为了举行婚礼,刘先生掏空了积蓄,一时拿不到那么多钱,但他的承诺以后肯定会弥补。

但闺蜜认为,婚后两人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,到时候再补上,不等于把自己的钱给自己吗?

听了这话,陈女士觉得很有道理,所以她要求刘先生现在给,否则她就不会下车了。刘先生说服了大约30分钟。但新娘陈女士就是不想下车,坚持先收钱。

刘先生的亲戚朋友得知后,以为闺蜜是来挑事的,就上前骂闺蜜几句。闺蜜马上告诉陈女士。

陈女士认为,她最好的朋友也是为了她自己的利益。男人的家人这样对待她最好的朋友,就是不把自己放在眼里,上前骂她最好的朋友。在这个过程中,陈女士首先开始了。

刘先生的亲戚朋友早就憋了一肚子火,当场还手了。陈女士还手后,一怒之下,决定不结婚。

1、有网友认为这个闺蜜是来挑事的,甚至有理由怀疑她看不到别人好,想尽办法拆散两个人。

有网友认为,作为妻子,陈女士不知道刘先生的经济状况吗?这个时候要钱不难吗?这种人不结婚可能是对的。赶紧回彩礼,提前止损!

2、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说,如何评价这件事呢?刘先生还能拿回彩礼吗?

首先,登记结婚和举行婚礼是两个概念。也就是说,法律只承认民政局颁发的结婚证,没有证书是未婚的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,要求婚姻的男女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。符合本法规定的,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。完成婚姻登记,即建立婚姻关系。未办理婚姻登记的,应当重新登记。

也就是说,如果刘先生还没有和陈女士拿到结婚证,那么从法律上讲,双方都不是夫妻关系,举行婚礼也不会改变这一点,这一点极其重要。

其次,如果婚姻没有登记,彩礼必须退还。法律明确规定了这一点,陈女士不同意。

《最高法关于适用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的解释(一)》第五条规定,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,人民法院应当支持(一)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;(二)双方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;(三)婚前支付,给付人生活困难。适用前款第二项、第三项的规定,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
换句话说,即使双方已经登记结婚,只要陈女士还没有嫁给刘先生的家人,彩礼也会退还。

第三,陈女士还应承担举行婚礼所产生的其他费用,即除彩礼和三金以外的费用。

《民法典》第十一六五条规定,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民事损害的,行为人应当承担责任。

持此人观点的网民主要认为,陈女士暂时下车并与男子亲属发生冲突是错误的,婚礼由陈女士单方面取消,因此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
最后,从法律上讲,无论出于任何原因发生任何纠纷,先打人肯定是错误的,也构成违法。
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九条规定,情节较轻的,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因民事纠纷造成的打架、破坏他人财产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。

也就是说,虽然陈女士和男子的亲戚发生冲突,但双方都是由家庭纠纷引起的,只要双方不追究责任,同意调解,就不一定会受到惩罚。

有网友认为,即使双方调解处理此事,刘先生和陈女士婚后也不会幸福。毕竟,陈女士不会被男方家属认可。你觉得这个怎么样?从实际案例中,我们可以看到各种生活,学习法律知识!#新娘要2.88万下车礼物 男方苦劝失败#头条热榜#头条创作挑战赛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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